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

导语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,包括申报范围、办理依据、办理程序、所需资料、承诺期限。

  事项名称: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

  事项类别:行政确认

  办理机构:在职人员的女方所在单位驻地的街道办事处,农村居民及无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

  申报范围:

  1、只有一个子女且自愿不再生育的;

  2、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已死亡,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;

  3、夫妻未生育过子女或者只生育一个子女已死亡,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;

  4、再婚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,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,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;

  5、经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认定符合其他条件的。

  办理依据: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
  办理程序:1、提出申请;2、审核;3、办理。

  所需资料:

  1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;

  2、夫妻双方户籍证明;

  3、婚姻状况证明;

  4、只有并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;

  5、子女的户籍证明;

  6、子女的出生证明;

  7、工作单位或村(居)证明。

  承诺期限:30天

  联系方式:所在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

  常见问题解答:

  问:办证有年龄限制吗?答:有。必须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以前。

  问:再婚夫妻办证有何规定?答:再婚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,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,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,可以办证;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,新组合家庭有二个子女,但没有新生育子女,原独生子女证继续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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