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老年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;
2、无劳动能力;
3、无生活来源;
4、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,或者其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。
1、户主书面申请;
2、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残疾证、学生证等证件。
1、申请人申请
2、村委会评议公告
3、乡镇调查审核
4、区民政局复核审批
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